驾驶证降级是指 驾驶证的准驾车型范围缩小,通常是由于驾驶人年龄、身体条件变化或其他原因不再符合所持驾驶证的准驾车型要求。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60岁以上持A1、A2、A3、B1、B2、N、P驾驶证的驾驶人,驾驶证会自动降为C1或C2。
70岁以上持C3、C4、D、E、M驾驶证的驾驶人,可以选择减少准驾类型至F。
驾驶人因身体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机动车驾驶证》准驾类型条件,但符合其他准驾车型条件,需要进行降级。
在一个计分周期内被扣12分及以上,发生重大事故致人死亡且承担50%及以上责任,或连续3个计分周期扣分未参加审验,驾驶证会被降级。
持A1、A2、A3、B1、B2驾照的驾驶人,若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且承担责任未构成犯罪,或在一个积分周期内积满12分,或连续3个积分周期不参加审验,也将面临降级。
驾驶人因个人原因(如认为驾照的准驾车型较高,没有必要)可以申请自愿降级。
由于客观原因(如触及驾驶员管理制度中关于强制注销最高准驾车型的情形),车管所会通知驾驶人办理降级手续。
驾驶证降级后,驾驶人需要按照新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并且可能需要参加相应的培训和考试。建议驾驶人根据自身情况合理选择是否降级,并在降级前了解相关政策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