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办(旅游发展办公室)是一个负责 旅游业管理和发展的政府机构或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包括:
负责旅游项目的开发、管理和具体实施工作,包括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工作。
负责旅游项目的开发与管理,记录项目内容和进度,跟进项目开发中的问题和反馈意见,编写制定项目开发和管理所需的文档,并负责项目土地、规划、立项等手续的办理。
负责旅游景点的推介宣传和具体实施工作,组织旅游整体形象对外宣传和重大旅游促销活动。
指导旅游项目和旅游产品的开发,监督旅游饭店及旅游设施的质量规范和管理工作,统一规范旅游景区的宾馆饭馆、农家乐和文化娱乐场所的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
组织旅游教育、培训,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素质,组织旅游业服务质量的检查、交流与评比工作。
负责旅游投诉的应诉工作,受理旅游者的投诉,并进行旅游统计工作。
承担旅游部门的综合协调职能,理顺旅游管理体制机制,统筹协调涉旅相关部门,形成合力,推进旅游业发展。
完成党委政府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
综上所述,旅游办的主要职责是围绕旅游业的规划、开发、管理、服务和监管等方面展开工作,旨在促进旅游业的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