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罪的证据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被害人关于强奸事件经过的详细描述,包括时间、地点、嫌疑人特征、行为手段及自身感受等。
嫌疑人对案件的承认或否认,以及相关的辩解。
包括现场遗留物(如饮料杯、针管等)、嫌疑人或受害人的毛发、皮屑、体液(含精液、汗水、口水、血液)、纤维等。
如精斑检验鉴定、DNA鉴定等,以证实性行为的发生及涉案人员身份。
目击者或其他相关人士的证词,可证明强奸行为的存在及受害人的非自愿性。
如果有的话,如监控录像、录音等,可以直观证明案件事实。
警方对案发现场的勘查记录,包括现场状况、遗留物品等。
可能包括指纹、掌纹、脚印等,环境允许时还可能包括其他物理证据。
收集证据时应确保合法性、合规性,避免诱导性提问等问题,以保障证据的可信度和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