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对于残疾考生的支持政策和便利措施包括:
为视力残疾考生提供大字号试卷或允许其使用普通试卷,以方便阅读和答题。
为听力残疾考生免除外语听力考试。
允许视力残疾考生携带橡胶垫、无存储功能的电子助视器、盲杖、台灯、光学放大镜等辅助器具或设备;允许听力残疾考生佩戴助听器、人工耳蜗等助听辅听设备;允许行动不便的残疾考生使用轮椅、助行器等,有特殊需要的残疾考生可以自带特殊桌椅参加考试。
对于使用大字号试卷或普通试卷的视力残疾考生,以及因脑瘫或其他疾病引起书写特别困难的考生,适当延长考试时间,在该科目规定考试总时长的基础上延长30%。
残疾人考生可优先进入考点和考场,考点和考场配备专门的工作人员(如引导辅助人员、手语翻译人员等)予以协助。
考点和考场设置文字指示标识和交流板,以方便残疾考生理解和交流。
对于经批准使用大字号试卷或延长考试时间的残疾考生,应安排其在备用考场单独参加考试,以确保其考试环境和安全。
报名参加中考及初二学考并申请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须向学籍所在学校申请,并提供残疾评定机构出具的疾病诊断书或医学检测(查)报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建议残疾考生在准备中考时,提前了解并准备好所有必要的辅助器具和设备,并与学校沟通,确保能够获得上述支持政策和便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