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夫妻”这个表述并不是一个常见的婚姻类型学术术语,因此没有一个明确和普遍接受的定义。不过,从提供的文档中,我们可以尝试对几种可能的“类夫妻”类型进行描述:
这种夫妻过着平淡无奇的生活,没有太多的波澜起伏。
他们可能条件一般,但彼此之间没有大的矛盾,也没有激情与新鲜感,各自安分守己。
他们可能内心有改变现状的愿望,但似乎无能为力,只是按部就班地生活。
这种夫妻经济条件不错,但夫妻关系不和,甚至有一方出轨。
他们可能过着外人羡慕的生活,但内心并不幸福,矛盾重重。
如果夫妻门当户对,情况会相对好一些;如果一方收入高,一方低,矛盾会增多,容易出现第三者。
这种夫妻中,一方可能是女强人,另一方是大男子主义类型。
夫妻之间存在压抑的氛围,可能是一方不说话不沟通,另一方委曲求全。
长期的压抑可能导致一方出轨,感觉外面的女人更善解人意。
这种夫妻是基于美与性吸引而结合的,但存在风险,因为美及性魅力可能会逐渐减退。
如果婚姻缺乏其他基础,如双方人格相似性,这种婚姻可能迟早出现裂痕。
这种夫妻是基于人格的相似性或互补性而结合的,由于人格相对稳定,这种结合一般能使婚姻平稳而幸福。
这种夫妻是基于爱情之外的出身、学历、财产、社会关系等条件而结合的。
当双方收益与成本基本平衡时,婚姻能持续,但风险在于,如果双方收益与成本不平衡,可能会导致不满和危机。
这种夫妻平等分担家务,根据各自特点分工,料理家政。
双方都认识各自在家庭中的价值,有较强责任感,家庭生活较为和谐、稳定。
这种夫妻在共同目标下勤勤恳恳生活和工作,有创家立业、教育子女等共同目标,并围绕这些目标密切合作。
他们可能遇到的问题是,精神生活不够丰富,当达到目标后,一方可能变得满足继而懒散。
这种夫妻迅速对婚姻失去热情,不能发现需要解决的问题,不愿进行新的尝试,只希望按老样子生活。
这些类型并不是互相排斥的,一个夫妻可能同时具有多种特点。此外,这些类型也可能随着时间和环境的变化而发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