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税工资是指 劳动报酬在扣除免税项目后的应当按国家规定缴纳所得税的部分。具体来说,应税工资是应发工资减去免税项目后的金额,所有应发工资的组成项目,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均属于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
在计算应税工资时,可以从工资总额中扣除社保、住房公积金等费用,但罚款、水电费、伙食费等不能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均可以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情形包括:
1. 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2. 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3. 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
4. 纳税人申请退税。
因此,应税工资是个人所得税计算的基础,了解这一点有助于个人合理规划税务,确保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