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方式有以下几种:
登录南京公积金App,首次登录可以输入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进行刷脸登录。
登录成功后点击页面下方的“我的”,点击“身份认证”后进入自助办理业务声明页面,点击“我已阅读并接受”后进入身份认证页面。
认证成功后进入绑定手机页面,输入您的手机号码,点击“获取验证码”,输入收到的短信验证码后点击“提交”。
提交成功后点击下方的“业务大厅”,点击“租房提取”后进入自助办理业务声明页面(本交易需实名认证后才可操作),点击“我已阅读并接受”后进入办理业务页面。
根据实际婚姻情况进行选择,若您已婚,则您需要填写配偶姓名及配偶证件号码。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进入租房提取信息页面,可以根据账户情况选择提取账户(公积金账户或补贴账户),若无补贴账户,则选择公积金账户。核对信息无误后输入银行卡号和提取金额,然后进行短信验证,验证完成后点击“提取”。
职工携带办理要件到缴存银行服务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I类银行卡(目前支持21家住房公积金合作银行)。
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
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管理的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管理中心办理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条件及所需材料
购房提取:需要提供购房合同(期房)或不动产权证(现房)、首付款发票,在签订合同或办证一年内可申请,提取额度不超首付款金额。若办理贷款购房,偿还本息期间每年能提一次,纯公积金贷款提取更便捷,直接对冲还款;商贷则需提供贷款合同、还款流水,按实际还款本息提取,夫妻双方提取总额不超年还款额。
租房提取: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全额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年提取总额不应高于年房租总额。需要提供租房合同、租金发票等材料。
其他提取:如离休、退休、治疗疾病等,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离休证、退休证、医院诊断证明等。
建议您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最便捷的提取方式,提前准备好所需材料,确保提取过程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