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因此,用人单位压工资的时间 不得超过30天。如果超过30天,则构成拖欠工资,劳动者有权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支付令。
建议:
用人单位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确保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
劳动者若遇到工资被拖欠的情况,应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