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烟花爆竹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条件:
必须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才能进行销售。
申请零售许可证时,需向所在地发证机关提交申请书、零售点及其周围安全条件说明和其他要求的材料。
零售场所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周边50米范围内无其他烟花爆竹零售场所,与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爆炸物生产、储藏设施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零售场所必须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主要负责人和销售人员需经过安全培训并合格。
零售经营者必须从当地合法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进货,并保留发票或进货单。
严禁从其他渠道采购烟花爆竹,违者将面临罚款等行政处罚。
烟花爆竹产品应有当地安监局监制的防伪标志,如防伪标或防伪码,具体使用和保管有严格规定。
春节期间零售点、城市长期零售点需实行专店销售。
乡村长期零售点在淡季可实行专柜销售,并需安排专人销售,保证安全通道畅通。
烟花爆竹的存放数量不得超过核定最高限量(如30箱,每箱最大重量不超过35公斤)。
申请许可证时,需提交的材料包括申请表、安全审核意见、供销合同、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负责人资质证明等。
通过以上步骤和条件,可以确保合法合规地销售烟花爆竹。建议先了解当地的具体规定和流程,然后按照要求办理所有必要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