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法多人共有:
房屋产权人可以将部分产权赠与给另一人,具体操作步骤包括:
到相关部门办理赠与公证。
办理相关的证件。
提供相关资料到国土房管局交易登记部门申请房地产权赠与登记。
房屋产权人可以将部分产权卖给另一人,操作步骤如下:
提供相关证件到国土房管局交易登记部门申请房地产权转移登记。
提交房地产买卖合同、测绘附图、原房地产权证书、身份证明等资料。
析产适合夫妻之间增加房屋共有权人,操作步骤包括:
到公证部门办理房屋的夫妻析产公证手续。
办理完税或免税手续。
提供相关资料到国土房管局交易登记部门申请房屋析产登记。
房产证添加共有人的方式:
全款购买的房产:直接交纳手续费,向房产交易中心添加共有人。
贷款购买的房产:需经贷款银行同意,携带相关证件到房产交易中心补交相应产权部分税费添加共有人。
办理房产证添加共有人的材料:
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房屋所有权证书。
结婚证(如适用)。
公证书(如适用)。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
建议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方法,并咨询当地房产管理部门或专业律师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