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子女应当在父母 年满60周岁时开始履行赡养义务。如果父母在60岁之前已经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子女也应当提前承担赡养责任。
具体来说,赡养义务包括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慰藉等。如果父母未满60周岁但已经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子女可以随时要求履行赡养义务。
此外,如果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了抚养关系,继子女也需要承担对继父母的赡养义务。
需要注意的是,赡养父母不仅是法律上的义务,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子女应当尊敬、关心和照顾父母,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