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股合作的分红通常遵循以下规则:
首先根据合伙协议中的约定进行分红。
如果合伙协议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则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分红方式。
如果协商不成,分红应按照合伙人实缴的出资比例进行。
如果出资比例也无法确定,则分红应平均进行。
对于公司入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全体股东可以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除非有其他特别的约定。
分红可以是现金分红,也可以是红利再投资。
分红通常是在公司盈利的前提下进行,并且可能需要先提取法定公积金、公益金等。
普通股股东通常可以享受分红,而优先股股东一般不享受分红。
请根据具体情况,参考适用的法律和公司章程,与合伙人或股东协商确定分红的具体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