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的起诉费用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一定比例分段累计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每件交纳50元。
按照2.5%交纳,即诉讼标的额×2.5% + 200元。
按照2%交纳,即诉讼标的额×2% + 300元。
按照1.5%交纳,即诉讼标的额×1.5% + 1300元。
按照1%交纳,即诉讼标的额×1% + 5010元。
按照0.9%交纳,即诉讼标的额×0.9% + 9010元。
按照0.8%交纳,即诉讼标的额×0.8% + 18010元。
按照0.7%交纳,即诉讼标的额×0.7% + 27010元。
按照0.6%交纳,即诉讼标的额×0.6% + 36010元。
按照0.5%交纳,即诉讼标的额×0.5% + 45010元。
此外,如果涉及财产保全,还需要支付额外的费用:
1千元至10万元的收费率1%,再加20元。
10万元以上的收费率0.5%,再加520元。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费用在立案时由起诉方支付,最终败诉方需承担这部分费用。律师费用则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律师的收费标准与当事人协商确定,这部分费用不包含在上述诉讼费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