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退出现役后,需持部队开具的《军人服现役年限视同失业保险缴费年限证明》、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相关退役证明,到户口所在地社会保险参保登记部门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退役军人,在退役军人服务部门报到登记后,应及时前往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障卡发放银行或社。
退役军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失业保险金缴纳手册、缴费证明和1张1英寸近照。
退役军人完成转移登记后,可依法向户口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联系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获取详细指引。
在申领失业保险金的同时,退役军人还可以通过“天津人力社保”APP或居住地所属街道进行求职登记,获取相关就业服务。
建议
建议退役军人及时联系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退役军人服务部门,了解具体的申领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领取失业保险金。